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4)00800
发布时间:2024-12-25
15:26 来源: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冀(2019) 曹妃甸区不 动产权第 0015081号 | 陈文青 谢彦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 有权 | 130209004003GB00011F00010001 | 曹妃甸区唐海镇桥西小区新城大街 1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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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