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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秀芬、李卫东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1-06 08:42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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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秀芬、李卫东因保管不善,将土地使用证(唐南开国用(2013)第1057号)、房屋所有权证(唐山房权证南堡字第30506918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秀芬、李卫东

202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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