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李成文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1-16 14:08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打印

李成文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唐海国用(2005)第1010100312001号、0277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成文

2025年1月16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