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孙浩平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1-20 15:31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打印

孙浩平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唐海国用(2008)字第001059042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浩平

2025年1月22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