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唐山市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等规定,曹妃甸区司法局通过自荐、推荐、直选、资格审查等方式,拟在全区聘任25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聘任人员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一)信函方式。通信地址:曹妃甸区司法局1023办公室。 (二)电话方式。联系电话:8787989。 附件:曹妃甸区拟聘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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