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霍启强因继承霍宗洲/杨瑞兰的遗产,于2025年1月20日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明事实如下:
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滨海名居小区8号楼7-102不动产为霍宗洲/杨瑞兰的遗产。霍宗洲与杨瑞兰的母父母均已死亡,霍宗洲/杨瑞兰的长子霍印同已死亡,霍宗洲/杨瑞兰的次子、长女、次女、三女、四女均放弃继承,上述遗产由霍印同的儿子霍启强继承。对上述情况有异议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如无异议,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为霍启强换发不动产证书。
特此公示。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0日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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