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孙盼昌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1-22 08:44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打印

孙盼昌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号:海房字0-1500-35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盼昌

2025年1月22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