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南堡开发区支行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1-22
11:23 来源: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南堡开发区支行 因保管不善,将 南堡开发区硕秋园西区105-5-501的证号曹妃甸区房他证私有房产字第TN305084465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南堡开发区支行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