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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10:11     来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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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长兴路新建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工程地点

唐山市曹妃甸

建设内容

包括道路工程、排水管网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不含信号灯)。其中道路设计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道路全长约540.212米,其中南段长179.433米,宽度30米,道路横断面:2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2米绿化设施带+15米机动车道+2米绿化设施带+3.5米非机动车道+2米人行道。北段长360.779米,宽度40米,道路横断面:5米人行道+5.5米非机动车道+2米绿化设施带+15米机动车道+2米绿化设施带+5.5米非机动车道+5米人行道。对人行道铺装透水砖。

工程招标范围

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对应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估算价

1036.5951

公告发布

开始时间

20251279时

公告发布

截止时间

20252817时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路新建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唐曹审批投资文[2024]124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管网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不含信号灯)。其中道路设计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道路全长约540.212米,其中南段长179.433米,宽度30米,道路横断面:2米人行道+3.5米非机动车道+2米绿化设施带+15米机动车道+2米绿化设施带+3.5米非机动车道+2米人行道。北段长360.779米,宽度40米,道路横断面:5米人行道+5.5米非机动车道+2米绿化设施带+15米机动车道+2米绿化设施带+5.5米非机动车道+5米人行道。对人行道铺装透水砖。

2.2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2个标段,1标段为南段道路;2标段为北段道路

2.5招标范围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对应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时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时间:2025127920252817

4.3招标文件质疑时间:20252617“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217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现场开标地点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其他公示内容

7.1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支持CA证书互认,办理以下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河北CA(电话400-707-3355)、山西CA(电话400-653-0200)、北京CA(电话400-994-3319)、联通CA(电话0311-85691619)、CQCCA(电话400-819-9995)、CFCA(电话400-880-9888)。

7.2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为暗标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由招标人代表选择本区域外其他交易中心评标)。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匿名提出。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股;

电话:0315-8757269;

邮箱:cfdcqzbb@126.com

10.招标人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标段名称:长兴路新建工程1标段收费金额900元。标段名称:长兴路新建工程2标段,收费金额1000元。

11.联系方式

人:唐山市曹妃甸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址:曹妃甸区中山路53号市政服务大厦

人:张胜龙

   话:0315-8820262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

人:陈冬烨

   话:0315-8782800

电子邮件:tslxzb@163.com

               2025126

特别提醒:

一、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禁止私自互传,因私自互传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视为围标、串标的行为。由此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解密或被视为围标、串标行为等影响正常投标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三、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匿名提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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