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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贾磊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3-06 14:31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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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磊因保管不善,将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明珠小区1-1-1002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贾磊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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