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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2025年衔接资金使用计划

发布时间:2025-03-06 16:24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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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唐山市曹妃甸区2025衔接资金使用计划

今年曹妃甸区省、市、区财政衔接资金共1162.7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0万、省级资金6万元,市级资金1.755万元,区级资金1005万元(其中产业帮扶资金5万元、对口帮扶专项资金1000万元)。为切实落实四不脱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优化产业发展政策,持续发挥财政衔接资金的引导作用,持续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工作目标

按照相关要求,精准安排实施产业项目,提升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获得产业帮扶资金收益保障脱贫户稳定增收。

三、主要推进措施

(一)着力实施委托帮扶项目。根据脱贫户产业帮扶意愿,将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省级6万元、市级1.755万元、区级5万元),委托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实力雄厚且有帮扶意愿的农业龙头企业曹妃甸区兴海水产品有限公司实施产业帮扶项目。一是计划实施2025年水产品加工项目,企业计划将产业帮扶资金用于水产品加工流动资金,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与建档立卡脱贫户签订委托帮扶协议,获得资产收益及就业奖补。受益户数人数为3户11人,收益比例按产业帮扶资金5%比例执行;二是委托帮扶资金资产产权归区政府所有,并有全额收回资金的权利。为防资金资产流失,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作为监管部门,委托企业属地管理单位第三农场与兴海水产品有限公司代理签订资产抵押担保合同。按照帮扶产业“保值增值”的要求,选定的抵押物价值要大于所担保的债权产业帮扶本金;抵押人对抵押物必须有处分权;抵押物必须是法律允许转让的;用作抵押物的财产原则上应便于管理和实施,原则上应是不动产,也包括生产设备、日用生活品、交通运输工具等一切有价值的动产。如需资产抵押,第三农场负责对抵押资产的管理和处理。

(二)做好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按照省厅工作要求,我局申报了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中央衔接资金150万元,分别支持建设柳赞镇柳赞一村水产养殖生产服务项目、滨海镇西北街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和滨海镇张北街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利用中央财政资金50万元。

(三)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拨付滦平县对口帮扶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援滦平县帮扶项目建设,增加脱贫户收入。安排资金35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650万元用于产业项目,惠及1050人其中建档立卡人口350人,帮扶受益村集体收入达到5万元。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责任到人,确保按期、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实施。

(二)强化资金管理。按照《曹妃甸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

(三)严格项目管理。严禁按照项目规划执行,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公示期为10天,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单位及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曹妃甸区滨海大街)

 监督电话及邮箱:0315-8727898、12317、cfdqfpb@163.com



中共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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