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刘守友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3-07 14:13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打印

刘守友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私有字第0112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守友

202537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