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郑学俭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3-24 16:12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打印

郑学俭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土地使用权证书号:唐海国用(2006)字第0040174421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学俭

2025年3月24 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