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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2024年度第三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31 17:17     来源: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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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024年度第三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已审核完毕,并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2名高校毕业生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合格,补贴金额9409.32元。需拨付补贴资金9409.32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现将补贴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331日至202542日。

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资金管理反映。

联系电话0315-8727703

 

附件: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人员公示名单.xlsx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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