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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补贴情况公示(二)

发布时间:2025-03-31 17:20     来源: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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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毕业学年高校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创业地在曹妃甸区境内的、稳定经营运6个月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按5000/人标准执行。

20253月份,我区共有1名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审核申报材料,并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1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合格,补贴金额5000元。需拨付补贴资金5000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现将补贴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331日至202542日。

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资金管理反映。

联系电话:0315-8727703

 

附件:初次创业补贴花名册.xlsx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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