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毕业学年高校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创业地在曹妃甸区境内的、稳定经营运6个月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按5000元/人标准执行。
2025年3月份,我区共有1名高校毕业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审核申报材料,并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1人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合格,补贴金额5000元。需拨付补贴资金5000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现将补贴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2日。
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资金管理股反映。
联系电话:0315-8727703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31日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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