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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志立、王晓文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4-01 15:17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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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立、王晓文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唐山房权证南堡字第305084789号,土地使用证:唐南开国用(2015)第018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志立、王晓文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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