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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5)00226

发布时间:2025-04-15 10:23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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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9)曹妃甸区不动产证明第 0002070

唐山市曹妃甸区京禾食品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0209071001GB00016W00000000

曹妃甸区唐曹

高速东侧、青林公路西侧


2

(2019)曹妃甸区不动产证明第 0002071

唐山市曹妃甸区京禾食品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30209071001GB00015W00000000

曹妃甸区七农场,青林公路西侧、唐曹高速公路东侧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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