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曹妃甸区京禾食品有限公司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4-23
09:59 来源: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唐山市曹妃甸区京禾食品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土地使用证书号:唐曹国用(2016)第0710010206号、唐曹国用(2015)第0710012417号、唐国用(2015)第071001241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山市曹妃甸区京禾食品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