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陈宝玉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4-25 11:08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打印

陈宝玉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土地使用权证书号:唐海国用(2005)字第011001671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宝玉

2025年4月25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