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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2025年中小微企业吸纳社保补贴情况公示(五)

发布时间:2025-05-07 09:53     来源: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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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唐财规〔20191号)规定: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

金隅日彰风机节能科技(河北)有限公司申请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申报材料,并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7人申请社会保险(含生育保险)补贴合格,补贴金额28179.45元,补贴时间202410月至202412月。需拨付补贴资金28179.45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威克莱冀东耐磨技术工程(唐山)有限公司申请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申报材料,并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3人申请社会保险(含生育保险)补贴合格,补贴金额11361.74元,补贴时间202410月至202412月。需拨付补贴资金11361.74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首聘(唐山)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申报材料,并通过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校验,266人申请社会保险(含生育保险)补贴合格,补贴金额825391.63元,补贴时间202410月至202412月。需拨付补贴资金825391.63元,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现将补贴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57日至202559日。

如对公示中的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区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资金管理股反映

联系电话:0315-8727703

 

附件:企业吸纳社会保险就业补贴名册.xlsx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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