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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洋洋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5-12 14:29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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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洋洋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冀(2018)曹妃甸区不动产权第100044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贺洋洋

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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