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李学斌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唐山房权证南堡字第305069052号,土地使用证:唐南开国用(2013)第126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学斌
2025年05月13日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5-8722600
冀ICP备2023001299号 网站标识码:1302090001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0629号
网站地图
ICP备案:2023001299号
网站标识码:1302090001
冀公网安备:13020302000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