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孟德州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5-26 14:44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打印

孟德州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号:冀(2019)曹妃甸区不动产权第000828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孟德州

2025年5月26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