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李宾宾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5-27 09:31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打印

李宾宾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唐山房权证南堡字第305085478号,土地使用证:唐南开国用(2016)第029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宾宾

      2025年05月27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