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富海唐山石化有限公司甲醇石脑油耦合制烯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富海唐山石化甲醇石脑油耦合制烯烃项目
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100万吨/年甲醇石脑油耦合裂解装置以及下游共17套化工装置,项目界区范围内相应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统和辅助设施。新建的17套装置分别是:甲醇石脑油耦合裂解装置、丁二烯装置、MTBE/丁烯-1装置(含选择性加氢和全加氢单元)、裂解汽油加氢装置、芳烃抽提装置、VCM装置、PVC装置、EVOH装置、EVA/LDPE装置、FDPE装置、α-烯烃装置、POE装置、PP装置、CHPPO装置、聚醚多元醇装置、1,3丙二醇装置、PTT装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富海唐山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金岛大厦C座
联系人:吴振民 电话:1360533974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实华油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21号
联系人:彭工 电话:010-84876988
邮箱:eia.sei@sinopec.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一律采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中附带的格式表格。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采取网络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公众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中留下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本次公示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富海唐山石化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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