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361
发布时间:2025-06-16
09:00 来源: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810140204 | 孙宗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130209081010GB90033W00000000 |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八农场李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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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