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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青龙湖产业园配套居住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4 13:09     来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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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曹妃甸青龙湖产业园配套居住项目已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以曹新城项目核字202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曹妃甸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全部为国有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自筹20.17%,银行贷款79.83%项目建设单位为唐山曹妃甸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唐山曹妃甸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3844.5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717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1527.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407.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225.42平方米(包含住宅建筑面积36933.10平方米、宿舍建筑面积15160.91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面积849.78平方米、立体车库建筑面积941.8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8510.74平方米、变电所建筑面积507.53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321.51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8181.68平方米(主要包括储藏室、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密度为29.78%,绿地率为30.01%,容积率1.99,同时建设室外道路、景观绿化、室外管网工程、海绵城市设施等。建设地点: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以南、通海路以西。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7169.305673万元。

2.3计划工期:50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本项目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9拟派项目经理自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49时至2025年710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24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陈冬烨,联系电话:0315-8782800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股;

电话:0315-8757269;

邮箱:cfdcqzbb@126.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为暗标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支持CA证书互认,办理以下任意一家CA证书均可:河北CA(电话400-707-3355)、山西CA(电话400-653-0200)、北京CA(电话400-994-3319)、联通CA(电话0311-85691619)、CQCCA(电话400-819-9995)、CFCA(电话400-880-9888)。

招标人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标段名称:曹妃甸青龙湖产业园配套居住项目施工。收费金额:4000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唐山曹妃甸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曹妃甸新城联系人:徐壮联系电话:0315-8987279电子邮箱:xuzhuang1125@126.com。

10.2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利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文化路129号项目负责人:陈冬烨联系电话:0315-8782800联系人:陆阳,联系电话:0315-8782800电子邮箱:tsl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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