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华北理工大学菊园8#南、菊园9#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北理工大学菊园8#南、菊园9#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社会【2024】114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华北理工大学菊园8#南、菊园9#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25】6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资金+单位自筹 ,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项目建设单位为 华北理工大学 ,招标人为 华北理工大学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锐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华北理工大学菊园8#南、菊园9#学生宿舍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81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7158.93 万元,建设规模:新建菊园8#南、菊园9#学生宿舍2栋,均为地上5层,建筑高度均为21米,总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其中,菊园8#南学生宿舍,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菊园9#学生宿舍,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共设学生宿舍340间,可容纳2028名学生住宿,并包括盥洗室、卫生间、洗衣房、值班室等。
结构形式主要采用剪力墙结构,基础形式均采用桩基础。外墙承重部分采用建筑结构与保温一体化体系,非承重部分采用自保温墙板;内墙承重部分采用钢筋混凝土剪力墙,非承重部分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材墙。
外墙面主要采用真石漆,局部采用面砖。外门窗采用三玻两腔断热铝合金门窗,内门主要采用钢木复合门,局部采用钢质防火门、铝合金玻璃门。楼地面主要采用防滑地砖;内墙面主要采用无机涂料,其中有水房间采用防水面砖;顶棚主要采用无机涂料,其中入口大厅、电梯厅、走廊、公共活动区等采用矿棉板吊顶,有水房间采用铝合金方形板吊顶。
此外,配套实施道路、广场、绿化以及水暖电消防地下管网等室外工程。道路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面积1217.09平方米;人行道铺设混凝土路面,面积796平方米;广场铺设透水砖面积2885平方米,其中设非机动车停车位217个;绿化面积2954平方米。室外地下管网采用直埋敷设方式。
建设地点:华北理工大学校园内(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承包人应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配合办理前期的报建报批、相关部门审计、结(决)算等手续。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198.93万元。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外网设计、深化设计等全部设计成果);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设备材料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及设计需要。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2022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5500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金额指工程总投资额,施工业绩金额指合同金额。)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已完成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5500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三)其他
☑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需满足)
☑3.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 ”手续;
☑3.15(1)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预留预算总额的40%(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所占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面向小微企业的,不低于中小企业预留金额的60%。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及所属行业为①标的名称:设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②标的名称:施工,所属行业:建筑业。企业类型划分标准参照《统计上中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华北理工大学校园网上发布。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河北锐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11-86046560、18032147746 。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股
电话:0315-8757269
电子邮箱:cfdcqzbb@126.com
特别提醒:
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需在投标截止之前需完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已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具体操作如下: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首页(http://ggzy.hebei.gov.cn/),点击“公共资源交易”进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电子交易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市场主体登录”,按提示信息完成网上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再登录系统。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QCCA、CFCA,联系方式: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tangshan/) ”网站进行账号注册。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所有类型介质+腾翔签章)、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果介质+北京CA签章)、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吉大正元介质+吉大正元签章)、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龙脉介质+点聚签章)、北京中认环宇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飞天介质+点聚签章)、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本项目招投标为全过程电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投标单位应实时关注本项目的电子平台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情况。开标、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在两个及以上地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7.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投标人,平台使用费金额3500.00元。
10.1 招标人:华北理工大学 ;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联系人:闫博;联系电话:0315-8805195;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锐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东三教街6号华城绿洲(北区)商业4号101;联系人: 邸飞 联系电话:0311-86046560、18032147746;电子邮箱:hebeiruijinxmgl@163.com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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