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于开展2025年农机回收企业审查确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04 15:04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

区内依法具有报废农机回收经营业务的企业或合作社: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有力有序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唐山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有力有序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5年农机回收企业审查确定工作。同时,开展电子类农业机械回收拆解企业推荐工作,曹妃甸区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合作社可积极报名,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向唐山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查程序 

()拟申请企业向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和企业现场进行审查核验,审查确定结果通过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最终确定名单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审查条件

(一)依法具有农机回收经营业务的企业或合作社。

(二)存储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同时应具备必要的设备,包括起重设备、喷号设备、照相机和电脑等办公设备。

(三)建立报废农机回收档案,纸质档案保存期限不应少于3年,备份的电子档案和数据库,保存期限不应少于5年。

(四)2024年被确定为农机回收企业的,不再重新申报确认。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应当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回收机具存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

(二)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三)申请企业章程。

(四)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人员配置。

(五)存储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土地租赁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

(六申报企业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认书。

四、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574日-202579日。

申报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农机办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董允良  0315-8727856               

               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

                 20257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