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海唐山石化甲醇石脑油耦合制烯烃项目填海工程位于曹妃甸石化产业基地的中北部位置,厂区西侧为石化中路、东侧为石化东路,南侧为石化北二道。本项目填海造地面积共计282.8454公顷,填海造地完成后用于建设甲醇石脑油耦合制烯烃项目。本次填海造地工程位于《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中期工程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国海管字[2009]422号)范围内,已于2012年前随区域用海完成填海造地,所在图斑为130209-0723,围填状态为已填成陆未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富海唐山石化甲醇石脑油耦合制烯烃项目填海工程”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zW4xbfHGp9HjsXwljzFkg?pwd=cvkg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到建设单位办公地址查阅或者联系建设单位邮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q9wM-oNDpT03NlXTgkm9w?pwd=36pb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富海唐山石化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金岛大厦C座
联 系 人:吴振民
电 话:1360533974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富海唐山石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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