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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文文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7-16 10:19     来源: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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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文文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冀(2024)曹妃甸区不动产权第002424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毕文文

2025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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