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8月0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315- 8787054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何通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三农场场部 | 130209031002GB90286 | 土地面积:253.76㎡; 建筑面积:78.57㎡ | 房屋用途:住宅/土地用途:住宅 |
公告单位: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6日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15-8722600
冀ICP备2023001299号 网站标识码:1302090001
冀公网安备: 13020302000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