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批准,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曹妃甸区TH-3地块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绿 地率 | ||||||
TH-3 | 第四农场滨海大街以南、福民路以东 | 51604.07平方米(77.41亩) | 普通商品住房(二类) | 1.0<FAR≤2.0 | ≤20% | ≤54 | ≥35% | 70 | 3566 |
TH-12 | 第四农场滨海大街以南、大通路以东 | 66404.08平方米(99.61亩) | 普通商品住房(二类) | 1.0<FAR≤2.0 | ≤20% | ≤54 | ≥35% | 70 | 4589 |
备注: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12日,到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12日到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5年8月1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点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9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
(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怡 刘芸铭
联系电话: 8820256 8820683
联系地址: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7月24日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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