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2019年,区民政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认真组织、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制定计划、狠抓落实,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与民政工作有效结合、齐抓并举,以依法治区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在民政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2019年重新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格局,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工作。年初制定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狠抓落实,切实把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突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一是按照局党组学习安排部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等法律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重新修订了《曹妃甸区民政局行政执法工作手册》,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在全局营造了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依法行政能力大为提高。截至目前,民政系统共有12人拥有执法证。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民政法治建设环境。一是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社区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在社区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二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方式,实行“阳光行政”和“阳光操作”。在政府网站以及河北省政务服务网,向外公开了婚姻登记服务指南、特困供养服务指南、城乡低保申请服务指南、高龄津贴发放流程等。全区从享受低保救济、五保户对象,到临时救助对象、发放高龄津贴,都实行由对象本人申请,村(居)委初审、场镇(街道办)审核和按规定上榜公示。
(四)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一是重大执法法制审核、集体决策审议讨论。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并提交集体讨论。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并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切实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二是实行规范性文件预报、审查、报备制度。将部门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调查摸底,做好登记申报工作,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按照制定程序、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仔细确认政策依据,按程序做好审查、提请研究、报备工作。
(五)依法履行职责,各项民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完成两项提标工程。
自2019年1月1日起,启动了城乡低保提标和特困人员救助标准提升工程。将我区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05元提高到每人666每月元,保持省市领先;将我区城市散居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1988元/年,农村散居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1188.8元/年,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12787.2元/年,高出我省“双创双服”确定标准。1-11月累计发放特困供养经费118.1万元,护理补贴8.9万元。
规范城乡低保运行。
结合“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以农村低保政策不落实,低保认定上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问题为重点,对全区城乡低保进行专项清理,努力建立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区有低保群众809户、1155人,共发放低保金561.9万元。
实施专项救助。
联合区财政局出台《唐山市曹妃甸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临时救助制度,为25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5.7万元;实施教育救助,为68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发放救助金6.8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10.4万元。
扶贫兜底保障作用凸显。
深入推进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办法,细化支出型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规范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财产认定办法,优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加大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力度,提升社会救助规范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应保尽保等7个方面的问题,切实做好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工作。今年对去年已脱贫的3户10人继续实施社会救助政策,其中2户7人继续享受低保保障;为1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660元,为3户建档立卡户发放临时救助金0.9万元。
二是养老服务工作创新发展。
提高老年人福利待遇。
采取各场镇(街道)全程办理,区民政局汇总把关、定期监督指导的方式,将我区高龄津贴政务服务事项正式下放到基层场镇(街道)全程办理,探索为民服务政务服务事项“一门、一网”办理新机制。全年预计为全区5061名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330万元;继续开展老年人健康御险活动,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增强老年人抵抗意外伤害的能力。共为全区39737名老年人交纳健康御险保险费99万元,覆盖率保持100%。
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按照“双创双服”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深入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2019年,重点推进4项建设:新改扩建4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唐海镇幸福花园、新立街、中心街和希望路新苑社区建成4家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展农村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选取了鑫源、朝旭2家基础条件较好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和五农场场部作为试点,单独开辟区域开展农村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社会办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选取鑫源、朝旭和利民3家社会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延伸服务工作。目前,3家机构居家养老设施均已到位。既能够满足附近居民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又可以提供临时托养服务和入院养老服务。开展农村示范性互助幸福院建设。今年,我们利用三农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改扩建,建成1所农村示范性互助幸福院,建筑面积达661平米。
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
结合区公安、卫计、市场监管、老龄等部门制定了《2019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清除攻坚行动,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达标工程,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开展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集中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实施星级示范养老机构培育工程等8个方面的工作为重点,在全区各养老服务机构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行动。积极鼓励各养老机构参与星级评定,培育机构上星级、上档次。区民政服务中心、朝旭老年公寓、鑫源老年公寓创建完成三星级示范性养老机构,乐家老年公寓创建完成二星级养老机构,利民老年公寓创建完成一星级养老机构。同时,帮助支持各养老服务机构积极与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合作,目前,全区4家民办机构和1家公办机构全部实现以设立卫生室、签约服务等方式,增设医养服务功能。
三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规范社会组织管理。
按照唐山市民政局关于2018年度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年度检查的通知要求,严格对照年检内容,对全区33个社团,49个民办非企业进行了年检,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3家社会组织依法撤销了登记。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行动,“清朗·燕赵净网2019”专项行动,“红顶协会”排查整治行动,对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了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尤其是对收费情况及资产运营进行重点检查,确保行业协会商会无违规收取费用行为。
深化地名区划管理。
开展乡村地名标志设置摸底调研,制定下发《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局关于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乡村地名设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区乡村地名管理,推进乡村地名标志设置标准化建设。指导督导各场镇完成5个乡村振兴示范村,20个乡村振兴提升村及80个整治村的地名标志设置。全区105个村全部完成村标设置,累计设置村标148块;35个村完成村主要道路街路牌、户牌设置。累计设置街路牌319块,户牌15899块。按照区创城办要求,加强对城区街路牌的日常检查和维护。按照省、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地名普查成果类档案并上报省民政厅验收合格。曹妃甸区行政区域界线申报有关文件的请示并上报市政府,10月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对《河北标准地名图集》曹妃甸政区图、城区图进行审核、修改、校对。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村(居)委会换届回头看。按照唐山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开展村(居)委会换届工作“回头看”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2018年完成换届的15个行政村、23个居委会换届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工作,主要针对“班子是真换假换、程序规范不规范、人选优不优、群众满不满意”四方面问题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换届的村(居)委会发放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二是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完善基层政权管理。制定出台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操作流程》《加强和完善村民自治机制的实施意见》,下发了《曹妃甸区村(居)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村级重大事务执行“四议一行两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村民自治体系,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全区99个农村综合服服站建设按照“六有标准”全部达标。三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推进。持续推进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对全区105个村,492名村“两委”干部进行排查,确保村“两委”班子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全面摸排民政重点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更新宣传标语4条,发放明白纸500余张,设立举报箱,畅通举报电话,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社会氛围。
提高殡葬管理服务水平。
继续深入实施殡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殡葬服务市场,巩固殡改成效。2019年,为满足我区群众高层次殡葬服务需求,购置高档捡灰炉两台,增设北停车场,解决高峰期停车难。深入落实全民惠民殡葬制度,单尸减免费用达1460元,居省市一流。截至11月18日,共火化尸体1216具,为1082人减免殡葬服务费159720元,火化率连续多年保持100%。
优化婚姻登记服务。
以“提质提效、文明服务”创建为契机,优化窗口服务质量,深入实施简政便民活动,大力实施预约登记、延时服务,取消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离婚协议书扫描电子版,免费为婚姻当事人复印相关证件等,严格把好婚姻当事人资料审查、声明监誓、登记发证、资料存储四道关,连续多年保持婚姻登记合格率、合法率、档案完好率、群众满意率达100%。2019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283对、离婚登记635对、补领婚姻登记560对。
健全流浪乞讨救助管理。
进一步完善区、场镇(街道)、村队(社区)三级救助服务网络,实行联动巡查、主动救助。全年共救助各类人员25人次,其中主动护送救助14人次,发放救助金2.7万余元。
加大慈善救助力度。
以大力弘扬慈善精神,开展慈善救助为重点,积极发挥区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中的补充作用。开展慈善助学活动,为35名城乡低保家庭在校大学生发放助学金10.05万元;开展慈善助困活动,发放慈善救助金6.8万元;开展关爱农村籍抗日优抚老兵,联合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对我区5名农村籍抗日老兵发放慰问品;开展慈善助医活动,对因重大疾病造成特别困难的16户家庭给予救助,发放助医金6.2万元。
二、2020年法治工作思路
区民政局在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始终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在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让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
(二)继续加强干部学习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法制培训,考取执法证,严格做到持证执法。
(三)继续规范依法行政。一要完善政策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体系。二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做到依法行政,特别是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监管、低保、特困人员的确认、村(居)选举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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