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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09:51     来源: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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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曹妃甸区公安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力推动了法治公安的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先后三次在党委会议上专题研究执法规范化建设,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建成同志亲自批示,并就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十项具体要求,区公安局政委刘岩江同志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开展。区局法制预审支队更是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组织带领各分局法制大队、各专兼职法制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发现整改执法问题,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水平。

(二)加强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一年来,区局、各分局、各警种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学习和执法培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动员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时代背景、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公平正义在执法司法工作中的生命线地位,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实现最佳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二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自觉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三是把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法治学习列为民警必训内容。同时,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警务辅助人员法律意识。四是把现场执法执勤列为重点,综合采取专题讲座、视频教学等方式,针对民警在现场执法执勤当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围绕盘问检查、交通管理、处置突发事件、调处纠纷、查处治安案件等最基本、最普遍的现场执法执勤活动,进一步明确标准、改进方式、规范行为。

(三)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总要求,不断提高执法的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1、深化受案立案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案管中心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接报案网上登记和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制度、受立案限时审核制度、信息化全程监督制度,通过每日通报、晾晒,切实把接报案、受立案等执法初始环节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全面加强受立案监督管理,筑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第一道防线。一年中,共计检查接处警登记23634条、行政受案2995起、刑事受案1442起,发现并纠正执法问题364个,监督及时率、整改及时率基本达到100%;督导上传现场执法音视频19841个,上传率达到97.1%。

2、严格执行执法全流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全流程记录工作规范》,按照执法办案活动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的原则,建立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工作制度,严格要求民警在接处警、现场勘查、询问讯问、辨认等执法活动中全程录音录像,并全部传输到网上执法办案系统。

3、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的管理。全面完善涉案财物管理机制,实行涉案财物“管办分离”的模式,对所有涉案财物实行数字化管理,形成涉案财物从登记、入库、管理到出库的完整管理链条,实现涉案财物的网上登记、网上管理、网上监督。截至目前,全局的涉案财物入库率达到100%。

4、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为规范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杜绝滥用处罚裁量权案件发生,根据省厅、市局规定,我局制定并下发《曹妃甸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并依托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全力推进“公安行政处罚裁量辅助系统”应用,辅助民警考量案件处罚裁量幅度,解决同案不同罚、同地不同罚的诟病。

5、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下发了《曹妃甸区公安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规范审核程序、时限要求,全年完成法制审核800余次,其中行政拘留525人。

6、健全日常考评机制。采取每日考评、每日督导整改、每月通报排名的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办案质量监督考评。一年来,共计抽取考评案件509起,发布考评通报108次;核查行政案件1287起,发布行政案件办理预警信息599条;核查刑事案件529条,发布刑事案件办理预警信息136条。

7、积极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建设。按照公安部和省、市公安机关的要求,全面启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探索实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体现智能化管理、合成化作战、专业化保障、全程化监督要求,打造规范、高效、安全的执法办案管理模式。目前997110元的一期建设任务已完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正在试运行。

8、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落实《河北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规定》和《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罚没事项清单,在门户网站统一公示,让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都始终处于阳光之下、监督之中;健全了公开机制,实现了行政处罚裁决文书等法律文书全部按要求按时限上传至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和社会监督。

(四)强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曹妃甸的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服务保障。

1、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规范调整行政权力清单141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9项,行政处罚事项37项,行政确认事项17项,行政强制28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监督2项,其它类1项;规范调整责任清单130项,清理取消证明事项清单5项,不再提供部门规章设定证明事项8项。

2、采取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我局共推出“便民利民”30项措施,涉及车辆和驾驶人管理11项,治安类7项,出入境管理类4项,其他类8项。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

3、努力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我局2019年先后5次组织相关警种人员梳理审核政务服务目录清单相关内容和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的各项工作,并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截,基本实现在河北政务网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业务办理。

4、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制定了《曹妃甸区公安局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2019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并对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公开执法检查的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0年,全区公安机关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坚决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努力为曹妃甸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针对民警执法活动中的短板软肋,始终把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提升实效。二要坚持标准规范。科学制定各执法领域、执法环节的标准规范,分门别类明确执法办案的有关软硬件建设标准,对各办案单位的执法质量实行统一的标准化管理。三要坚持齐抓共管。各警种部门要牢固树立执法责任和执法质量意识,把法治公安建设作为全警工程,做到各尽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衔接顺畅,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四要坚持科技引领。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和大数据手段,推进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改革深度融合,加强对各类执法办案数据的量化分析和深度运用,加强对执法质量的整体把控和监督管理,有效辅助和支撑实战。

通过不断的努力,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受立案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三个当场”要求得到普遍落实;现场执法能力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明显进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基层办案单位的办案场所信息化水平大幅改善;执法考评机制更加完善,执法问题大幅减少,执法办案行为更加规范。

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安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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