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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4 10:16     来源: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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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曹妃甸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曹妃甸区各场镇(街道)、各园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重点任务,为曹妃甸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按照《中共唐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自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总结和全面自查,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调整了我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各园区、场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对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全区建立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领导体系,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制定方案,强力推进。年初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研究会议,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2019年唐山市曹妃甸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唐曹依法治区办字〔2019〕1号),明确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措施,为法治政府建设明确了努力方向和工作目标。

三是强化法治考核评价。按照省市的要求,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纳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印发《曹妃甸区2019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的通知》,对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作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明确了对各园区(功能区)、场镇(街道)、区直部门、区属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和考核工作流程、结果运用等方面内容,增强了考核的透明度,使考核更加公平公正,让考核督导在抓落实中切实发挥“标尺”和“指航灯”作用。

四是加大财政经费投入。我区每年将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19年,我区继续加大经费投入,除保障正常工作经费外,又额外实际拨付区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学习贯彻法治建设总体要求,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

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下发了《曹妃甸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通知》等文件,对我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安排部署。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8次,编印《学习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文件汇编》1500册,分发到各单位,带领全区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高了全区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推动工作用法、解决问题依法的氛围逐渐形成。

区委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印发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宣讲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由区委书记任团长的区委宣讲团和领导干部、专家学者组成的“走基层”宣讲团,带头到基层单位开展宣讲,带头同群众面对面互动交流。我区组织收听收看中央宣讲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全区1100余人收听了报告会;召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孙贵石同志带头作全会精神宣讲报告,区四大班子领导等160余人收听了报告会;活动开展以后,由28名区领导组成的区委宣讲团分别在本单位为全体机关干部作一次报告会宣讲,并带头到基层单位开展宣讲,开展宣讲活动51场次,覆盖干部群众2200余人次。我区遴选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宣讲能力强的理论宣讲骨干,分赴全区25家园区、场镇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25场次,与群众面对面互动交流,覆盖干部群众2100余人次。全区各园区、各场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报告会宣讲84场次,深入基层宣讲110余场次,覆盖干部群众1800余人次,刊播发稿件80余篇,编印《学习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文件汇编》1000册,营造了浓厚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在全区掀起学习热潮。全区教育系统组织报告会宣讲、座谈宣讲86次,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高质量、高水平地传达到基层,传递给师生。我区充分利用《曹妃甸报》微信公众号开设的“理论学堂”专栏开展网上宣讲,目前共推送“解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央宣讲团在河北这样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学习要点”等学习内容8篇,在网上不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举办全区年轻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120余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升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水平。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增强了全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坚定了全区强化制度机制体系建设的信心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心,不断提升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区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发挥好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作用

1.强化党的领导,明确法治责任

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法治政府建设统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环保、财政税收、防范风险、信访稳定等工作。区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对法治建设进行安排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制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单位。区政府每年1月初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各部门每年12月底按照规定向区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并在门户网站公示。坚持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及时向区委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今年以来,区委共组织召开4 次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任务落实情况和相关工作措施,推进工作开展。

2.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着力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的决策部署,出台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曹妃甸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和《推动科技创新与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今年以来,共对11类双创市场主体进行明确的资金奖补,共落实奖补资金1100万元,惠及企业64家,调动了全区创业创新积极性。今年以来,新增各类创业创新载体5个,新增各类创业创新平台11个。首钢京唐海水淡化获批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智慧渔业技术创新中心获批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新培育产业技术研究院10家,唐山市海水鱼虾养殖产业技术研究院已组织验收。培育曹妃甸新城科技创新产业园1家,组织申报了2019年市级“双创”示范基地,正在等待初审结果。备案省级众创空间2家(燃麦众创空间和希望之星众创空间),申报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曹妃甸创客家),累计总数达到5家。新增鸿宜鑫智1家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培育基地。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49家(其中公示41家),完成市达任务的245%;科技型中小企业截至第三季度已认定167家,第四季度申报53家,预计年底完成180家。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截至目前市场主体净增6011户,完成市达任务的153.5%。其中,企业净增1633户,完成市达任务的126.7%。

广泛开展法治体检,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举办曹妃甸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法律常识培训暨座谈会5场次,对全区116家民营企业经营状况进行法律分析。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8个法治体检团队,定期走访区内各个民营企业,发放《企业法律需求问卷》,针对企业需求开展“一对一”法律服务,为律师和民营企业搭建起对话和交流平台,并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聚力打造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便利的市场环境和打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作为在全省第一个实行“一枚公章审批”的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围绕打造审批事项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的“四最”唐山营商环境品牌示范区、样板区,在开辟项目办理绿色通道、出台《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工作办法》、实行全程代办保姆式服务的基础上,以推进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全面复制推广自贸区政策,在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上实施了“123日”办结制。印发了《唐山市曹妃甸区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试行)》文件,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2个工作日。制定了《曹妃甸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唐山市曹妃甸区施工许可阶段实施方案(试行)》《唐山市曹妃甸区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保障了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

为进一步让辖区商企和群众办事更快捷、更便利,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还专门在服务大厅设立了企业开办专区和审批服务工程项目审批专区。强力突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诸多“堵点”“痛点”“难点”,将169项审批事项的权力搬到服务窗口,彻底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72919项,极大提升了审批工作效率。在全市率先建立营商环境社会评估机制,聘请第三方机构按季度对审批部门进行评估,持续助力营商环境改善。今年前三季度,我区在全国产业投资热度百强区(县)排名第一、优化营商环境全市排名第二。

结合机构改革,调整更新各单位的行政权力清单1745项、责任清单478项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249项,并在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大厅公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截至目前,我区30家区直单位共认领“三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424项,完成网上受理流程配置424项,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事项可网络受理率100%。 规范中介服务,实行清单化管理,汇总中介服务 176 项并对外公布,供企业群众自主选择,禁止政府机构指定或变相指定选择中介服务。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由区财政局和区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发布公告,公布执行的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48项、全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9项、河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16项、考试考务费114项、政府性基金11项,未列入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5月10日印发《唐山市曹妃甸区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方案》(唐曹政办字〔2019〕16号),对我区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清理汇总法律法规设立的、正在执行的证明事项49项,形成《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各部门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力度,让企业有了意想不到的获得感,有力的助推了曹妃甸高质量发展,我区今年市场主体同期增长40%。

按照国家、省市颁布的负面清单,制定《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曹妃甸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颁布我区负面清单53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今年以来,通过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推动我区营商环境的改善,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年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77亿元,增长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连续两年区本级公共财税收入增长超2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连续两年开工和完工亿元以上项目全省领先。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主要经济指标连续保持较高增速,让省、市领导看到了曹妃甸跨越发展的新气象,向社会各界展示了曹妃甸辉煌的良好预期。没有发生过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刑事案件,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得到提升,深深感受到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带来的红利。

4.全面落实地方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建立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制度,印发《曹妃甸区节能削煤降碳工作要点》,严格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单位GDP能耗降低,2019年,全区单位GDP能耗预计下降2.5%。建立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印发《 曹妃甸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严格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加强生态环保执法,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治理。2018年以来,我区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排查,共发现“散乱污”企业71家,已经全部完成整改、销号。组织对钢铁行业、焦化行业、电力行业、水泥行业、陶瓷行业、铸造行业、耐火保温行业共15家企业进行脱硫脱硝治理。对涉VOCs的13家化工企业进行生产设备封闭化改造,中国石化唐海城关加油站等7家已完成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工作。进行水污染治理,我区共有涉水企业(有生产废水产生,并排入外环境或市政管网)31家,分别进行污水处理后排放;全区108个行政村中,已有15个村庄建设了集中或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19年实施六场曾福园小区、八场顺景新村小区、柳赞镇福乐园小区3个集中式居住小区和13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年底前完成建设。

建立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名单,我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共6家,实施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以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为基础,配合市局在6月15日前完成重金属污染物基础排放量测算。强化固体废物环境整治。按照《唐山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案(2019-2020年)要求,对我区固废堆场情况开展排查,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企业智能监控体系建设,现固废平台注册产废企业共65家,一般工业固废企业申报登记24家,对国家级、省级危废监管企业每月现场检查一次,市级及以下企业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我区按时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工作,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和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督导企业严格执行应急响应措施,切实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截至目前,今年我区共计启动各类预警14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我区在全面总结以往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经济合同、协议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涉法事项,都需经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另外,完善了司法部门内部法律审核工作机制,明确法律审核责任,确保了法律审核的质量。2019年,区司法局共审核区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合同等53件,并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切实发挥了参谋助手的作用,确保了区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行政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是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办公室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唐曹办发〔2018〕1号),各园区(功能区)、各场镇、区政府各部门普遍采取外聘法学专家、律师等形式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规范性文件及各类合同审查等方面的作用,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法治保障。区政府聘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新宝和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申卫星担任总顾问,唐山市内高校法学系负责人和区内经验丰富律师9人为成员,组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制定了法律顾问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工作指导监督,保障和促进政府法律顾问及时高效地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指导意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19年,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3件。区司法局共审查各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全部予以备案登记。

四是健全重大行政行为决策机制,严格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区委、区政府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先后印发并严格执行《中共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唐山市曹妃甸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制度文件,把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听取意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纳入了区委全会、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的决策程序。今年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共有4 项,均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五个必须程序,推进重大决策事项合法合规。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规委会、土委会、大额资金会并固定席位,就相关行政决策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五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的支撑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精神,全面推进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稳妥推进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重大人事任免、行政执法公开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以自查和考核单位查阅文件资料的形式,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情况开展专项考核。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一)深化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室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唐办发〔2019〕9号)要求,曹妃甸区共涉及文化、交通、农业等3个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区委主要领导先后组织召集3次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并研究分析改革相关问题。2019年8月份,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唐曹办〔2019〕4号),对我区综合执法改革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实现了一个领域内一支执法队伍管执法的改革目标。

(二)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金融、食药、环保领域犯罪活动。坚持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以主动出击、全力遏制风险型经济犯罪为重点,以“云端”、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专项行动为抓手,瞄准靶心、重拳出击,2019年以来,共受理案件17起、立案10起、刑拘18人、逮捕16人、移送起诉31人。保持对食药环保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全力保障民生环境,共破获食品药品犯罪案件4起,同比上升300%;取保3人,刑拘2人,逮捕1人,移送起诉3人,同比上升200%;区公安局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2次集中销毁活动,销毁保健食品、饮料、啤酒等20余个品种,共计500余斤;销毁假劣药品,770余个品种,12400余盒(瓶)。有效净化了区内的食药环境,保证了人们生命健康安全。环安领域共立案48起,其中刑事案件5起,同比上升66%,刑拘6人,逮捕2人,取保3人,移送起诉6人;行政案件43起,同比上升95%,行政拘留38人,同比上升5.6%,罚款14人,警告2人。

针对今年暑期安保“重视程度高、安排部署早、工作标准严、风险挑战多、任务叠加重”的新形势,全国“两会”安保结束后,迅速将工作重心向暑期转移,自4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开展了为期百天的“社会治安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打响系列风险隐患整治攻坚战。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750起,成功化解750起,其中婚姻家庭类395起,邻里关系类355起。未发生民转刑案件,未发生死亡3人以上重大案事件。

不断推进扫黑除恶行动。先后召开专题研究部署会20次,切实强化对上级转办线索核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核查线索205条,建立小黑小恶违法犯罪行为数据库并录入75条,破获各类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9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6人。其中,南堡治安分局成功打掉了在尖坨子村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违法犯罪的“刘贺成”恶势力团伙,破获案件3起(寻衅滋事罪2起、强迫交易罪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为辖区群众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曹妃甸区公检法三机关组织召开办理刑事案件联合会商会议,联合制定《关于建立刑事案件联合会商协调机制的意见(试行)》,规范执法行为。共巡查接处警登记21825条,核查受理行政案件2785起、刑事案件1328起,共立刑事案件1259起,监督及时率、整改及时率基本达到100%,下发案管中心每日通报221篇、受立案工作月通报10期,共计抽查警情780起,发现并纠正受立案问题警情230起,审核现场执法音视频18867个,接处警音视频上传率为95.4%。

(三)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

2016年4月开始,我区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现已基本完成。自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以来,目前共有31家单位接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行政执法全覆盖。印发了《曹妃甸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制度》、《曹妃甸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两法衔接”平台顺畅运行提供制度保障。目前,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0457件。利用该平台监督移送刑事案件25件,公安机关已成功立案20件,其余5件公安机关已受理,初步实现了网上移送、网上立案、网上监督。

(四)严格执行罚没款与执法经费收支两条线

我区认真落实河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的通知》精神,对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严格依法依规收缴罚没收入的同时,合理安排各行政执法单位年度预算,确保各单位正常开展工作,真正做到了部门收入与支出彻底脱钩。

(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今年年初印发了《唐山市曹妃甸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唐曹政办字〔2019〕23号),深化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对制度文件、行政执法各项权力清单进行修订,重新编制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和修订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一是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督导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统一格式要求,对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执法事项清单和罚没事项清单等内容进行了公开。2019年8月底,我区已全部完成公开公示工作,公开执法事项清单3317项、罚没事项清单2216项。二是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法定行政执法程序要求,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实际,确定了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各个执法环节的记录方式和要求,并对执法记录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以及执法记录仪等音视频设备的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我区公安局建立了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度,共上传现场接处警音视频10552起,上传率达到95.1% ;上传案件音视频3686起,上传率达到100%。三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要求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做出重大行政决定前,要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相应的行政决定。今年以来,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936项。

(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今年8月份,分期举办全区干部法律知识暨行政执法法规培训班2期,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7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共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5次,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行部署推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党政机构改革后,组织开展了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核实清理工作,对320人的执法证件予以注销,对需要更换执法证件的305名执法人员组织重新申请,组织全区新增执法人员179人报名参加2019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培训考试。

(七)认真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成立了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23个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曹妃甸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均建立了本部门的双随机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健全了领导机构,确保我区“双随机”监管工作顺利、全面推进。2019年以来,我区“双随机、一公开”成员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29次,共抽查主体493户,已录入并公示完毕。

五、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创新实践

(一)全力推进产业园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

目前,曹妃甸设立南堡经济开发区、装备制造园区、临港商务区、中日生态园区等10个园区。按照“打破界限、以岗定人、全员竞聘、绩效考核”的原则,区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过认真筹划、精心组织,使这次改革顺利实现了“四大转变”:通过科学设岗,园区管理实现了由“以人定岗”向“以岗定人”的转变。通过实施全员竞聘,用人机制实现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通过精细指标,考核评估实现了由“主观评价”向“量化考评”的转变。通过分级绩效,个人收入实现了由“死工资”向“活薪酬”转变。

通过园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了园区经济发展活力。今年以来,全区项目建设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101个,总投资714亿元,较去年同比分别增长62%和30.5%;完工项目47个,总投资458亿元,较去年同比分别增长113%和764%;年内完工项目将达到80个,年可增加产值450亿元;税收42.5亿元,平均增长25%,固定资产投资平均增长22%,为全市乃至全省园区改革贡献了曹妃甸模式。

(二)曹妃甸自贸片区制度不断创新

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自今年8月31日挂牌以来,结合曹妃甸实际,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从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航运便利化、打造优质通关环境、增强金融服务功能等4个方面着手研究制定了具有曹妃甸特色和可操作性的创新举措53条,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坚定有序地向打造开放发展新高地、建设国内一流的自贸试验区的目标迈进。自贸区设立两个月来,曹妃甸新增注册个体工商户和企业1108家。在391家新增注册企业中,自贸区新增133家。

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一)完成政府机构改革

根据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唐山市曹妃甸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综合设置区政府工作部门23个。始终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严格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注重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本着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将相关职责、机构划转到相应部门,完成全区35家涉改单位的“三定”规定的印发,明确职能537条。

(二)配齐配强政法干部,加强政法系统队伍力量

立足曹妃甸高质量发展对政法干部队伍的要求,不断优化和配齐配强政法干部队伍。今年以来,结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共调整政法系统干部5批47人次,其中调整公安局科级干部41人次;配备政法委员会委员2名;配齐司法局党政领导,进一步理顺了政法系统干部职级,优化了干部结构,加强了政法系统队伍力量。

(三)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

截至目前,我区共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情况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等专项督导检查5场次。通过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全区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四)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容错纠错机制

区纪委监委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的办法(试行)》。区委印发了《唐山市曹妃甸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激励各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对改革创新、急难险重等7种不同情形给予容错免责,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让担当实干者心安敢为,最大限度激发党员干部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干事创业热情。

七、存在问题

2019年,围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我区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相比,与上级领导对我们期望和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重视程度还不够高。个别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特色不明显、基础工作不扎实。

(二)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有的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扎实,运用法律法规不熟练,从而直接影响了执法水平。

(三)协调督导力度还不够强。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过程中,部分牵头单位没有履行好牵头职责,左右协调、上下联动不够,对协办单位缺乏督促调度,对上级缺乏沟通反馈。

(四)重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仅侧重于合法性审查,其他必经程序还流于形式没有有效落实。规范性文件仍存在漏报现象。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重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曹妃甸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严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法治机构的建设。

(二)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建立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廉洁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工作,落实案卷评查、投诉举报、错案追究等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坚持有错必纠,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断增强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意识。

(五)强化培训。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执法队伍素质教育和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培训,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提高办案质量紧密结合起来,切实保证学习效果,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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