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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06 11:02     来源: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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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曹妃甸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一规划、两方案”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法律监督、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领域工作,为加快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4325日,中共河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曹妃甸区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

一、抓统筹明责任,强化督导协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职责履行。2024年以来曹妃甸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在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充分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全面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曹妃甸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经常就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法律顾问、府院检联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专门研究安排。二是坚持依法决策,落实决策合法审查程序。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持续组建以清华大学法学教授申卫星为总顾问的曹妃甸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坚持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全区重大决策、重要公共政策和措施、重点会议。对以曹妃甸区政府名义出台的35份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有效夯实了全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工作基础。三是加强协调督导。加大督查力度,提出24项具体落实措施,规范运行四个协调小组和依法治区办协调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履行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全面落实清单管理。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263项、行政备案事项192项、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359项、公共服务(非依申请)事项204项,实行清单以外无审批目录以外无备案。二是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水平。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进,深入落实“拿地即开工”“标准地出让”“投资承诺制”等措施,按照极简办、智能办、马上办、满意办的新“四办”要求,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创新实行项目审批全流程帮办服务模式,搭建“曹易通”服务平台,打造“妃常好”营商环境特色品牌,全年新增市场主体7859家,在全市排名前列。

(二)优化法治环境,深化改革创新

不断完善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法务体系建设,在加强自贸片区人民法庭、综合法律服务中心、RCEP企业服务中心、仲裁中心、车辆管理所综合保税区分所等职能基础上,成立了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执行事务中心,实现自贸片区诉讼案件以及涉京津冀诉讼案件执行事务的集约化办理。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曹妃甸片区对外开放水平省排名第一,形成20项制度创新成果,“海事静态业务集成办理新模式”、京津冀政务服务“同事同标”2项创新案例入选自贸试验区第五批“最佳实践案例”,在全国层面复制推广。

(三)维护社会稳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工作机制,通过“警调对接”“诉调对接”将公安、法院等适宜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13个场镇司法所和22名人民调解员入驻“冀时调”平台,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调解,联动化解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二是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建立区级人民调解体系,实现了区、场(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成立全市首个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工作站;建立了九大调解平台,有效发挥了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诉源治理中的重要作用。2024年,累计排查矛盾纠纷1472件,全部予以化解。

三、提升法治能力,促进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规范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实法制审核人员队伍,把“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督察主要内容,加强考核评价。二是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和行政处罚事项动态评估制度。整合行政执法资源,规范执法行政部门和镇(街)联合执法时的职责分工,提高执法效果。三是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经常性执法监督,聚焦行政执法中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深入查摆整治同类型“基层执法突出问题”,针对发现典型问题现场给出整改意见25条,下发工作提示函4份。开展常态执法监督检查19次,对检查中发现执法文书制作、执法程序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为行政执法强化薄弱环节提供指导和建议。

(二)加强协调监督,推动执法协同高效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制度,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机制。加强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增强与立法、监察、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扩大问题线索来源,共收集各类涉行政执法线索35条,梳理上报并完成监督整改问题9个。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高标准建立了执法监督协调机构,增加了编制和人员,在全市率先完成了深化改革任务。

(三)提升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效

2024年,曹妃甸区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6件,依法办结行政复议案件86件(其中2024年案件74件,2023年转结案件12件)。协调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共11件,无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反馈率100。在全市率先成立了行政复议调解中心,已成功调解和解复议案件22件,调解和解率25.6,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行使

一是自觉接受曹妃甸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曹妃甸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办理曹妃甸区人大代表建议54件,曹妃甸区政协委员提案58件,按时办复率100,满意率100。二是加强审计监督,提升审计监督效能。聚焦财政运行管理,推动财力高效配置,完成政府投资竣工结算审计项目62个,政府投资跟踪审计19个,推动了政府投资项目依法依规依程序运作。三是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积极推动曹妃甸区政府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建立区级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和区级统计监督与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协作机制,以部门协同强化统计监督效能,形成统计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五、开展普法学法,推进政府人员法律能力素质提升

(一)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

曹妃甸区政府常务会议书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组织全区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印发《唐山市曹妃甸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等文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列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的必学内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落实“八五”普法规划、2024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修订曹妃甸区各部门、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加大普法宣传,坚持“每月一主题”,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举办普法惠民文艺演出,组织开展专题宣传140余场次,举办专题讲座宣讲42场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及宣传品6万余份,在各级媒体发表曹妃甸区普法信息80余篇。

六、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打造了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在各村(居)均设置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公开栏,并将普法、人民调解等相关知识及制度上墙,对外公布本场镇、村(居)法律顾问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群众不出村就可以在工作站现场或者通过微信咨询问题,及时有效解决了群众的法律诉求,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法律援助体系建设

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在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同时保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年办理604件法律援助案件。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全面建立案件回访制度,确保案件回访率达到100,提高办案人员服务质量,强化案卷质量监督制度,通过查阅案卷督促律师规范办案程序,保证办案质量。

(三)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

将信访工作法治化纳入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区直单位、场镇(街)、村(社区)三级同步宣传和组织培训,营造法治化浓厚氛围。完成群众工作中心、综治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三心合一”建设。大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和全员培训活动,参训人员84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全区党员干部信访法治化理论水平。

2025年,曹妃甸区将继续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一是完善法治政府体制机制建设。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认真履行重大决策后评估制度。二是持续优化法治环境。及时清理妨碍经济社会发展、有损营商环境的不合理规定,不断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三高质量推进区、镇(街)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监督协作机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人员配备,确保高质完成任务目标。四是压实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在全民普法上扩面提质,营造全区上下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尊法的浓厚氛围,切实以法治建设的扎实成效,努力为曹妃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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