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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曹妃甸区林草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25 09:49     来源: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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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效防范和处置我区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加强和规范我区林业和草原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管理,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和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唐山市林草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唐山市曹妃甸区林草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林草突发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林草突发有害生物事件是指发生暴发性、危险性或大面积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危害,对林业、草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紧急事件。

四、主要内容

《唐山市曹妃甸区林草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六个部分。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与依据、概念与分级、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明确了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等内容。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包括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四)应急响应。明确了响应分级、响应主体、响应措施、响应结束、信息通报与发布等内容。

(五)善后处理。包括总结评估、灾后恢复等内容。

(六)附则。对预案管理与修订和实施时间进行说明。

五、出台意义

《唐山市曹妃甸区林草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出台,对于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全面提升我区应对林草突发有害生物灾害的处置能力,及时监测和处置林草突发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林草资源与国土生态安全。

政策文件: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曹妃甸区林草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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