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农业品牌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核心竞争力和重要标志,是产业兴旺的重要标志,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解决曹妃甸农产品“销售低端、品牌无序”问题,不断提升农产品综合效益、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结合实际,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11方面提出了三年的工作任务:一是明确品牌培育模式。将现有品牌统一纳入“曹妃甸农品”区域公用品牌旗下,归口农业产业协会管理。二是明确品牌管理主体。由农业产业协会作为“曹妃甸农品”管理主体。三是明确品牌运营主体。由农业产业协会负责“曹妃甸农品”品牌运营,由曹控股集团在曹妃甸游礼官方旗舰店进行展示和销售产品。四是加强品牌产品指导。由市场监管部门对上市销售的品牌产品进行规范性指导,开展品牌保护和维权等工作。五是建立产品准入准出制度。由农业产业协会建立健全品牌使用主体管理、品牌诚信体系等管理制度。六是培育壮大农业生产主体。提高品牌产品生产主体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生产能力,逐步建立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七是严格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从源头生产到末端销售的追溯管理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八是强化品牌推广运营。通过线上和线下等方式开展宣传推广活动。九是强化品牌文化赋能。深度挖掘农垦文化、乡村风俗等元素融入“曹妃甸农品”品牌塑造,提升品牌文化内涵。九是建立品牌保护体系。建立完善自我保护、政府监管、市场监督和司法维权的保护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品牌侵权违法行为。十一是加强品牌运营管理。通过进行品牌运营年度效果评估、召开品牌发展分析会等方式,建立品牌运营的长效机制。
政策文件: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曹妃甸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主办单位:曹妃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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